老婆和小三夫通姦

〔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兩對夫妻,為了抓姦,竟然如電視劇情般「超展開」,意外演變成交叉式通姦,兩對怨偶既換夫也換妻,關係混亂! 抓夫外遇 演變成交叉通姦 判決書指出,李男有小三,李妻想抓他姦,遂找小三的老公林男合作,沒想到還沒抓到姦,李妻、林男自己也搞出姦情,抓姦人竟成了通姦人,還諜對諜打起抓姦大戰,4人交叉提告求償,台北地院昨判跟進通姦的李妻、林男,應連帶賠償李男15萬元,可上訴。 此案共衍生4場民事官司,第1、2場是兩個人妻的互告,去年7月北院判各賠10萬元給對方,等於戰成平手;昨天的判決是第3場,李妻和林男抓姦的這一方反倒先輸了;但林男不示弱,也告了林妻、李男,此案尚在北院審理中,是第4場,勝負難料。 4人告成一團 互有輸贏 判決指出,李男、林男都是電腦工程師,兩人曾是科技公司同事,李妻現為北部某科技大學職員,林妻則在跨國通訊業工作。 林氏夫妻愛情長跑12年才結婚,育有2子,結婚10年後發生這場婚變。林妻指控,99年起,丈夫林男開始搞神秘,常接到神秘電話就躲著她講,100年林男突然要離婚,林妻想起林男2年前說過,李妻常向他抱怨婚姻不美滿,她遂懷疑李妻就是小三。 林妻遂聯絡李男連手抓姦,兩人合作追查各自的配偶行蹤,並取得他們在車上的鹹濕對話,對話中,林男曾自我反省這樣和各自配偶有何不同,李妻還說:「那我們去換妻俱樂部啊!」 李妻挨告後,也找徵信社「反蒐證」,去年跟監李男、林妻,在漁人碼頭等景點拍到公然緊緊相擁的照片,且多次出入摩鐵相處,雖曾衝入抓姦,但只找到用過的的保險套、衛生紙,未抓姦在床。 雙方後來交互指控妨害家庭、妨害秘密、誹謗、侵權等刑民事官司,但刑事都不起訴。李男從林妻處取得李妻和林男的偷情錄音,也提告、求償250萬元。 但李妻、林男都堅稱沒上床,林男說,是李男與林妻外遇在先,也曾向各自的配偶承認偷吃,卻暗自聯手竊錄,他主張錄音沒有證據能力;李妻也辯說,她知道丈夫在她車上裝GPS和竊聽器,才故意將計就計,和李說些「有的沒的」,「也要讓丈夫嘗嘗被背叛的痛苦,才故意這樣說」。 但法官不採信,依據李男舉證的對話錄音,認定李妻、林男有不正常往來,侵害李男的配偶權,判應連帶賠償15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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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徵信社,還沒委託前,幾乎24小時都找的到人,一但委託後常常就關機連絡不上,所以額外的聯絡方式是很重要的。

建議及疑問

聽看看徵信人員能給的建議是什麼

聽完客戶的敘述後,大多徵信人員會有大略的概念,案件的可能性及發展走向,因此就能先給出一個大概的方向及建議,當然如果案情很複雜的話,最好能團隊討論過後更好。

徵信社的收費價格需合乎邏輯

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1塊錢的牛排,你敢吃嗎? 徵信價格低廉不一定好,至少須符合成本、利益原則; 但是,貴就是好的嗎?那也不一定,報上常見鉅額委託,卻被當肥羊的案例! 徵信委託的價格,除了從經濟考量因素,最重要的是:承辦人員肯做、實辦的負責態度,掌握挑選合法又正當的徵信社原則,選擇承辦人員態度誠懇、符合成本利潤規則的業者,進行簽約委託,這樣案件委託、付款才有保障! 記住:除了價錢是委託考慮因素之一。您委託的業者究竟守不守信用,有沒有好好的幫你想辦法,搞定處理你的問題,這才是最重要的原因。 民眾選擇徵信社時,要貨比三家外,需衡量徵信調查的成本、器材成本,挑選合理、誠懇的徵信社,就能放心進行委託!